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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平谷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6-30 12:18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
报名开始:2023-06-30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07-07

 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,结合平谷区实际情况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。

  一、招考计划

 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工作者,招考人数为42名。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按照专业化、职业化的要求,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  (二)热爱社区工作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;

  (三)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年龄在40周岁以下,1983年7月5日(含)以后出生;

  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

  (五)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籍;

  (六)具有良好的品行,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,不能报考。

  三、招考程序

  (一)发布公告

  2023年6月28日,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发布公告。

  (二)网上报名

  1.报名时间:2023年7月5日上午9:00至2023年7月7日下午17:00。

  2.报名网址:公招网(http://www.gongzhao.com.cn),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,按照要求填报信息。

 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,不再接受报名。考生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。

  7月12日上午9:00至7月14日下午17:00期间,考生可登录公招网,在个人中心-准考证查询版块,下载打印准考证,请各位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。

  (三)资格初审

  1.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。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,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果,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。如有疑问,及时向资格初审单位咨询。

  2.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,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。

  (四)笔试

  1.笔试时间、地点:以准考证为准。

  2.笔试成绩查询:笔试当天告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,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笔试成绩,满分为100分。

  (五)资格复审

  笔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按1: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通过后,考生可进入面试。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、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。

  1.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

  2.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职称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,集体户口的,须提交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,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。

  3.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(六)面试

  面试时间、地点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,并通知到个人。采取结构化面试,满分为100分。

  (七)成绩公示

 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笔试、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。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%、面试占50%。笔试、面试成绩汇总后,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考计划人数时,按照笔试成绩、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(含助理)职业水平证书、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、在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顺序优先录用。

 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,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考生可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考试成绩。

  (八)体检、政审

  1.按照考试结果,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按新的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,体检费由拟录用人员个人负担。

  2.体检、政审不合格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  (九)录用

  公示期满无异议,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,拒不服从分配的人员,取消录用资格。

  四、特别提示

 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班,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,均与本次考试无关,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,避免被误导干扰,切勿上当受骗。招考期间报考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相应后果,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
  政策咨询电话:69969568,69969701(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30)

 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:010-68771328,68771308,68771223(工作日期间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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